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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2005.12.20)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20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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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卫生部密切关注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卫生部部长高强于今日上午紧急赶赴吉林省辽源市,指导当地开展医疗救助等工作。同时,为汲取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别重大火灾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卫生部今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卫生部通知指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安全问题格外重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和保障措施,把医疗安全、防火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警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重大案件、医疗事故等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具体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逐项研究涉及安全的各项工作,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灾害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相关工作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方面依法妥善处置,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通知也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各种通讯畅通。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所属医学院校的安全防火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加强督查,限期整改。各卫生厅局和卫生部直属单位要将此次安全检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于12月23日前上报卫生部。
    检查的重点包括: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尤其是医疗机构中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等预案的演练和落实情况。2、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及确保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3、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4、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5、有建筑施工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6、医学院校要重点检查校园,特别是学生宿舍防火系统安全情况,从思想上重视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校园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及时排除各种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