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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协调组来我院检查工作(2006.9.12)

北京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协调组来我院检查工作(200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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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协调组来我院检查工作。院长那彦群、党委书记刘慧琴、副院长刘京山、王健松以及相关职能科室领导参加汇报会。
  院领导向协调组介绍了医院的基本情况,并详细汇报了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具体措施。医院党委在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精神中,向全院职工提出了“四个结合”和“四项自查”。“四个结合”即自查自纠工作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相结合,自查自纠工作与创建人民满意医院和医院管理年相结合,自查自纠工作与开展向华益慰同志学习创建文明行业相结合,自查自纠工作与查办信访举报线索相结合。“四项自查”是一查违反职业道德和医疗规范,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查在财务和资金管理中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私设帐外帐、“小金库”等问题;三查在国有资产管理和医院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四查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物资采购、医药采购等方面的问题。
  协调组肯定了首钢医院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中所做的工作,并希望医院再接再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将这项关系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党院办 练欢/ 摄影 张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