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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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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护理部负责全院护理工作并实行三级管理。科护士长、护士长在护理部和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护理管理工作。

第二条  护理实行目标管理,有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安排,有年度总结。

第三条  在护理部的总体规划下各科室均应制定护理工作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工作重点、周工作重点,并由护士长组织科内认真落实,年终护士长做总结。

第四条  护理部组织质控小组每月对全院护理工作进行检查;每年组织质量安全会议研讨护理质量,对存在问题科室发放“护理质量督查、整改表”,科室自行制订整改措施反馈回护理部,护理部择期复查,做到持续改进。

第五条  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护理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对危重患者及围手术期患者要制订详尽的护理计划,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的进行。

第六条  护理部负责安排护士长夜班及节假日查房,以保证夜班和节假日护理工作质量及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七条  护理部定期组织调查全院各科患者满意度,护士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科内患者座谈会,征求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以利于护理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第八条  护理部负责组织专业科室制定并实施护理人员分层培训方案,实施岗位管理,做到能级对应;护理部每年组织全院护士学习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新法规要随时组织学习,并于学习后组织考核。不同层次护理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第九条  护理部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护士技术练兵和技术竞赛。

第十条  全面实施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工作,各病区在责任制护理工作模式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提高基础护理、专科护理、人文护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一条  护理人员执行岗位执业准入制度,未注册护士不得独立值班。

第十二条  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应能满足护理工作的要求,保证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