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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消防维保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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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将采取比选招标方式,就“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消防设施维保”进行招标,项目编号:SGYYBWC20161122000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2、项目内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消防设施维保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方式: 采取比选招标(对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公司不少于三家)。

5、建筑规模: 住院楼、泌尿大楼、门诊楼、影像中心、核医学、 锅炉房、制冷站、食堂、学生宿舍、四个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体建筑。

6、招标范围:

A、消防系统部分设施整改、维修、完善;

B、消防系统设施维护保养;

工程内容: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B、自动水喷淋系统。

C、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D、防火分隔(防火门及闭门器、卷帘门)及防排烟系统。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由公安消防机关核发的《中华人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由消防协会核发的《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资信证书》。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及个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行业成功经验和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性材料);

4、投标方提供建筑业消防企业资质证书

5、投标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以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投标;

7、投标人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

8、投标人需签署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廉洁承诺书》

三、资质送审说明

1、送审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

2、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招标邀请发布后10日内

3、通过资质审核后提交相关资质纸介及电子版

4、招标书、技术要求将连同开标邀请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给通过资质审核的人。接到通知请按要求制作标书、PPT;标书封存请投标日现场提交(资质、告知函、授权等如过期、不齐全将丧失投标资格)。纸介报价单请单独封存,现场由纪(监)委检查后开封。

5、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依据业绩、资质等方面确认三家单位参加投标,对未入围单位不作解释。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地点: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  

2、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日期:开标邀请发布后10日内

3、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磊      电话010-57830805 


附件:

廉洁承诺书.doc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