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来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原核医学科乙类非密封工作场所退役项目院内论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6 14:28:27 来源: 作者:医务处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因发展需要,拟对原核医学楼进行翻建,需对原核医学乙类非密封型工作场所进行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环评工作。拟对该环评退役项目进行院内论证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标单位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信息,对原核医学科乙类非密封工作场所退役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完成并提供建设项目退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完成并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报告并协助医院完成相关工作。所需协助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医院准备环评和竣工验收及上报所需材料,协助审核材料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性,与生态环境局沟通评价报告的编写内容,并与生态环境局沟通《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事宜并接受生态环境局的质询,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沟通,现场沟通等方式;协助医院开展的评价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并支付专家费用。

根据退役放射诊疗项目,为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提供配套放射防护管理的技术咨询及辅助工作。

二、 投标人资质

1.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凭证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是否为被执行人,是否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以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的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4.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资料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5. 投标人提供法人签署的业务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

6. 投标单位须提供至少1项包含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或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退役项目合同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注意事项

1. 拟参加的单位,请工作日携带相关文件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务处审核。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资质审核:刘逢雨,联系电话:010-57830878首钢医院医务处依据资质、业绩等方面确认三家单位参加投标,对未入围单位不作解释。

2. 通过资质审核后请提交纸介及电子版:技术需求书、主要配置<邮箱sgyy_yzc@163.com>)。

3. 开标会时间、地点及技术需求、评分细则、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4. 开标会当场投送标书,标书需密封投送。报价单单独密封。开标时将有签名并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见附件)、会场提交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会前二周内的在“信用中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资料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法人签署的业务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未达要求、缺少或无效将丧失投标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

2.廉洁承诺书(1).doc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务处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