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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电子肠镜系统院内论证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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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BDSGYY200149--13

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拟对已立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院内论证。子肠镜系统项目,截止到目前报名且资质合格仅有一家公司表示参与院内论证,因参与公司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如公告5日期满,仍无三家及以上参与论证,按相关规定将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信息:

拟院内论证设备:电子肠镜系统;数量:1套。

配置如下:电子肠镜主机:1台;配套,治疗为主肠镜:1条;二氧化碳气泵:1台;配套视频录像设备:1台;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

1、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备案表复印件。

3、代理商代理授权书、法人签署的业务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

4、投标设备资料彩页。

注意事项:

1、拟参加的单位,请工作日携带相关文件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审核。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5日内。

资质审核: 张老师(门牌号9),联系电话:010-5783 0486

王老师(门牌号7),联系电话:010-5783 0429

    2、通过资质审核后请提交纸介及电子版:设备技术参数、主要配置<邮箱ygc6486@sina.com>)。

3、该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参与。

4、开标会时间、地点及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5、开标会当场投送标书,标书需密封投送。报价单单独密封。开标时将有签名并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见附件)、会场提交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会前二周内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如未达要求、缺少或无效将丧失投标资格。

 

廉洁承诺书.doc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