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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节假日值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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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院领导实行24小时待班制,由党院办公室负责排班。

第二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医疗事业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医政处负责排班。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需要值班的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按要求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值班。

第三条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总值班,上报院领导。

第四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于放假前三天将值班表报党院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总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时间(下班后、节假日)负责处理医疗、行政事宜,记录、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全院值班人员,必须服从总值班人员统一指挥。

第六条 遇有重大工伤,危重患者抢救,发生意外事件,灾害,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七条 承接交办事宜,处理日间应急事务。

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交班、接班,做好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