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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购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院内论证招标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1 08:36:10
来源:
作者:医学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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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2台。2024年3月28日发布采购公告,公告编号:BDSGYY24090330--14。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2024年5月13日对该立项设备召开了院内论证招标会,经2024年5月14日院长办公会批准,结果为天津恒胜康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体外冲击波治疗仪中标。经审查,公司及其代理产品资质齐全。
评审结果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的3个日历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则视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超出提交异议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接待地点:医学工程处
联系电话:0105783 0486(张老师,门牌号9室) 或0105783 0429(刘老师,门牌号7室)
特公示。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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