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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急诊科检诊、分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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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分诊目的

(一)安排就诊顺序,优先处理危急症,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提高急诊工作效率。

(三)有效控制急诊室内就诊人数,维护急诊室内秩序并安排适当的诊治地点。

(四)增加患者对急诊工作满意度。

第二条 病情分级

(一)一级:急危症

1、患者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

2、处理: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

3、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患者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

(二)二级:急重症

1、患者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放性创伤、儿童高热等。

2、处理:诊室优先就诊。

3、目标反应时间:<5分钟。即在5分钟内给予处理,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5%的患者。

(三)三级:急症

1、患者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患者。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

2、处理:候诊区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1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患者。

(四)四级:非急诊

1、患者情况:病情不会加重的非急诊患者。

2、处理: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

3、目标反应时间:<2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患者。

第三条 分诊制度:

(一)当班护士对来急诊科就诊的患者,按轻、重、缓、急依次办理就诊手续,并做好就诊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接诊时间、初步判断、是否传染病、患者去向等项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尽量予以合理的分诊。遇到分诊困难时,可请有关医生协助。

(二)根据病情轻、重、缓、急,优先安排病情危重者诊治,对急危重患者先抢救后收费。

(三)对危重患者,一边予以紧急处理,一边及时通知有关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四)遇有严重工伤事故或成批伤病员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及医政处组织抢救工作,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病员,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