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临床及医技各科室之间的交流,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创造良好的团队精神,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医院应定期举行临床与医技科室联席会议。
第二条 定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召开相关医技科室与临床科室联席会议。
第三条 会议内容可就临床和医技工作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技和临床科室诊治水平、临床与医技联合课题或新技术新项目合作等进行讨论。
第四条 联席会议由医政处负责组织,会前与有关科室联系,确定会议时间。
第五条 各相关科室主任及副主任接到会议邀请应及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如确实不能参加,应事先提出申请,并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替代参加,参会人员需及时向科室主任汇报会议内容。
第六条 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就会议相关内容互相征求意见和建议;制订、提交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医政处应汇总各方意见形成具体持续改进和督办措施,并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听取相关科室对工作改进的反馈意见。
第七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讨论情况及结果,存档备查。
第八条 医政处在会后负责落实会议精神,监督相关科室工作改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