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心电图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 心电图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洁,配戴胸卡,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文明优质服务,礼貌待患。
第二条 必须保持检查室整洁、卫生、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不干私活,不办私事。
第三条 开机前要认真检查电源,确认各种导线无问题,如发现问题不得开机,应立即报告领导或检修。
第四条 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
第五条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要求图像基线稳定、图形完整。遇有特殊病例须增加导联检查。
第六条 操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仪器的性能与原理,精心操作,轻拿轻放,严防各种探头碰撞。
第七条 检查完毕后,认真做出检查分析所见,及时汇报检查报告,并做好记录。心电图报告当天发出。遇有疑难病例,应组织集体讨论或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后书写报告,必要时随诊复查。
第八条 书写检查报告时,应做到对图形分析认真、剪贴规范。各种资料须归档统一管理。
第九条 关机后要使仪器充分散热,切断电源,罩好机罩。
第十条 对仪器的使用、保养、维修等要有记录,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