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危重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普通病区危重患者应安排在抢救室,情况不允许时应尽量安排在离护士站近的房间,便于护士监控。
第二条 危重患者需由高年资护士主管或监管。责任护士全程负责危重患者护理质量,除保证本班护理工作达标外,通过护理计划及护嘱指导夜班及节假日值班护士的护理工作,同时负责检查夜班及节假日危重患者护理质量与效果。
第三条 值班(注册)护士对本班所有危重患者护理质量与护理记录负责。确保规范达标。
第四条 严格执行《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及相关疾病护理常规和操作规范。
第五条 护士长每日检查本病区危重患者护理质量,包括分级护理、基础护理、用药、安全、护理计划、护理记录等,必要时组织查房讨论,以确保患者安全,护理到位;检查有记录,有分析改进及效果评价。
第六条 遇有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及时上报。(参考《抢救及特殊病例报告处理制度》)
第七条 科护士长、护理部每月抽查各科危重患者的护理质量,检查有记录,有反馈,有分析改进及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