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皮肤压疮管理制度
第一条 患者入院后及病情变化时,用Braden评分表对患者皮肤进行评估,评分记录在患者评估记录单上。
第二条 评分≤16分时,及时填写《压疮高风险患者登记报告表》,报科护士长;对已经发生压疮患者及时填写《压疮患者登记报告表》,报科护士长。
第三条 压疮患者转科时,转入科室需重新填写报表上报。
第四条 对压疮高风险及发生压疮患者积极采取预防治疗措施,密切观察皮肤变化,及时准确记录,严格交接班。
第五条 如有新发压疮,填写《皮肤压疮护理报告单》上报,及时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 科室护士长对皮肤压疮进行质量监控,对报表审核签字。
第七条 科护士长每周汇总登记报表后上交护理部,同时对压疮情况进行监控。
第八条 护理部质控人员定期对临床上报的压疮高风险及压疮患者进行护理质量抽查。
第九条 科室按要求填写《压疮患者统计表》及《压疮高风险患者统计表》,同时新发压疮须纳入不良事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