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新药创新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通知
国家卫计委已经下发关于申报2015年新药创新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方向
1.品种研发
重点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精神性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肺结核、重大病毒感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常见病和多发病(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等)等 10 类(种)重大疾病,开展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创新药物研究。支持开展重大品种及核心技术的国际合作研究。
化学药:针对神经精神系统疾病(BACE、AMPA 等靶点)、代谢系统疾病(PCSK9 等靶点)、肿瘤靶向及免疫治疗(WNT、PI3K-AKT-mTOR、c-Met、PD1、PD-L1、CTLA4、miRNA 等靶点)、肺动脉高压及慢性阻塞性肺病(sGC 等靶点)等新机制和新靶点药物品种研究,重点支持全新机制且无上市药物的创新品种研发。
中药:重点支持开展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近 3 年内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并已开展临床研究)。
生物药:重点支持新结构抗体、双特异抗体、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生物类似药;具备新技术、新工艺制备新型疫苗,联合疫苗及治疗疫苗等,具备较好成药性研究基础的创新品种。
2. 核心技术
瞄准国际技术前沿,开展有助于解决瓶颈性问题的关键技术和具有战略作用的培育性技术研究。包括提高药物成药性的核心共性技术,基于细胞药物等筛选模型以及针对细胞内靶向药物的成药性评价技术,效应生物标记物研究基础上的转化药学技术等。
二、申请人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原则上在 60 周岁(含)以下;
3. 为课题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
4. 题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用,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 50%;
5. 过去 3 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6. 港澳台和海外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满足上述 2-5 项条件;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聘期覆盖课题执行期,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不少于 6 个月。
7. 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申报;每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 2 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 1 项本专项课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实施周期为 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3. 请有意向申报者,从以下途径:了解相关信息
(1)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简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www.nhfpc.gov.cn 下载区中下载
(2)科研处网站及公共邮箱(用户名:keyanchu_6035@163.com,密码:keyanchu)
(3)医院P盘
4. 截止时间
填写“重大专项申报意向表”和“新药专项2015课题信息表”,于3月30日(周日)17:00前发到科研处邮箱:keyanchu_sgyy@163.com.
填写课题申报书(简版)用 A4 纸打印,左侧平装成册,附件纸质版一式6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1份;于4月10日前交科研处。
联系人: 车颖、赵同香
联系电话:6035
科研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