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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麻醉前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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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对高风险择期手术、新开展手术或麻醉方法,须进行麻醉前讨论。

第二条  讨论会由麻醉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麻醉医师、手术室等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  麻醉前讨论时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内容包括:明确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手术风险评估;术前麻醉准备;对临床诊断、拟施行的手术、麻醉方式与麻醉的风险、利弊进行综合评估;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

第四条  麻醉前讨论情况应做全面记录,并完整地记录在病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