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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通知公告

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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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二、提交材料: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6.吊销注册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在(一)或(二)的基础上增加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工作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395建功北里下车北行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特12、939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点击“许可大厅”栏目查找相应办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