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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杏林水厂设备更新改造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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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杏林水厂设备更新改造

2.工程地点:首钢医院院内

3.工程项目内容:更新臭氧发生器、大桶灌装机、刷桶机,改造节水装置、空气净化装置,修缮原水厂房屋,设备详单见附表。

4.招标方式:邀请有纯净水设备安装改造服务资质的三家公司进行投标。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期: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11日,工期为7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要符合国家、卫生部、北京市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改造完成后,相关检测指标要达到国家、卫生部、北京市等规定标准,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8.质保期:一年。

9.领取招标书时间:2014年4月1日。

10.开标与评标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10时,投标人将投标书(纸质板2份、电子版1份)密封完整,送达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门诊楼会议室。

二、招标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纯净水设备安装改造服务资质。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各项执照、资质年检合格。

3、投标单位具有三年以上纯净水设备安装改造服务经验,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单位最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报价要求

更新臭氧发生器、大桶灌装机、刷桶机,改造节水装置、净空气化装置,修缮原水厂房屋费用以及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行为责任及风险综合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所有在安装改造及维保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易耗品及技术支持费用。

(三)投标书要求: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廉政承诺书、技术和商务标书。

(四)中标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更新方案计划周到可行,报价不高并合理的中标。

(五)施工要求

1.施工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3.施工过程中不能影响我院纯净水的正常供应。

4.开工前双方应签订安全、保卫协议。

三、工程合同、付款及结算

1.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具体商定合同条款,确定合同价格。工程结算按以审计后金额为准。在无特殊施工要求时,工程结算额不应高于投标报价。

2.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清。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总务处

联系电话:57830417

2014年3月31日

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水厂设备更新1全自动刷桶机额定流量18~36m31
2全自动灌装线150桶/小时1
3臭氧发生器5G/H1
水厂设备改造4纯水设备改造回收率达到70%,废水回用1
5灌装间空气净化设施增加风淋,及空气净化装置1
水厂基础设施施工6灌装间净化工程,水厂房间重新吊顶,设备安装后墙地砖的的施工。水、电管路施工及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