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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用气体供应及维保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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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医用气体供应及维保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技术要求等)

1.现有2只各为10立方米和5立方米的医用液氧储罐及配套的汽化器、管道等。中标单位负责上述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测和医用液氧供应,负责向首钢医院及四个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瓶装医用气体(上述供应各种气体及各种钢瓶均应符合国家规范),运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医用气体钢瓶的充装、更换与校验检测。

2.合同期间液氧及特殊气体由中标单位供应,医院提出用气需求时,中标单位应确保气体24小时内供应到位,医院次月结算费用。

3.中标单位负责医院的供氧系统、吊塔、治疗带、特种气体设备的日常巡检、维保。重大活动及节日,应安排维保人员全天驻岗,遇应急事件,应确保2小时内到场组织抢修。

4.中标单位对医院设备(医用气体)维护管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对用气单位班组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制订设备保养巡检计划及故障应急处理措施。

5.对医院特殊气体供应设备(空、负压机、冷干机等)提供24小时维保(维保人员应具备设备维护修理的证书和能力),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空气滤清器、油气分离器、压力阀等零部件的完好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保证医疗正常运转。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质: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医用气体〔氧(液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6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具有北京市气瓶充装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8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章;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合法销售或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投标内容

1.上述相关资质材料,以及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廉洁承诺书。

2. 提供液氧报价,瓶装氧气40L、10L、氮气40L、二氧化碳、乙炔、氟利昂等气体报价。

四、投标时间、地点

资质提交时间: 2017年11月29日

时  间:标书提交时间待定

地  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联系人: 田老师

五、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依据业绩、资质等方面确认三家单位参加投标,对未入围单位不作解释。

联系电话:578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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