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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动员部署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6.6.6)
我院动员部署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06.6.6)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卫生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 5月15日,我院在中层干部会上对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党委书记刘慧琴传达了北京市、区卫生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意见》。她强调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切实将这项关系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刘慧琴书记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卫生部专项治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的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一、对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三、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要加强教育,在全院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依法行医、廉洁行医。二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要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四要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
刘慧琴书记指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医院领导班子非常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导组和案件组。对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领导和管理。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分阶段开展工作,严格查处存在的问题。今年4-5月为动员教育阶段,6-8月为部门科室自查自纠阶段,9-10月为整改提高阶段, 11-12月为专项治理检查总结阶段。
刘书记最后强调,医院各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牢记医务工作者的天职,一定要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严于律己,不以医谋私,恪守职业道德,文明行医、依法行医、科学行医、廉洁行医、规范行医。真正做到以救死扶伤为荣,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党院办 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