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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一四五五”管理目标 规范医疗行为(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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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医疗质量处在副院长刘京山的领导下,不断强化环节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今年,医疗质量处继续把加强质量管理作为医疗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一个中心”“四项要求”“五个规范”和“五次告知”管理目标,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的管理,促进了医疗质量的提高。
“一个中心”就是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这是医院工作的宗旨和根本;“四项要求”即检查有依据、用药有依据、异常检查结果有分析、用药符合医疗的规定。这是对诊疗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五个规范”即病历书写规范、诊断治疗规范、知情告知规范、护理工作规范、管理工作规范。这五个规范是医疗行为和质量管理的标准。“五次告知”是对住院病人实行入院后病情告知,诊疗前病情告知,诊疗后或确诊后病情告知,出院前病情告知,病情变化随时告知。“五次告知”在五个关键的时间点将医患沟通和病人的知情权紧密结合起来,以达到减少医患矛盾,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疗安全的目的。
医疗质量处将认真落实“一四五五”管理目标,继续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依靠优质的服务,取得病人的信任,通过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医疗质量处 史仲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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