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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台式蒸汽灭菌器院内论证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4:20:24 来源: 作者:医学工程处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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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BDSGYY230118--41

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拟对已立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院内论证招标。台式蒸汽灭菌器项目,因参与公司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拟院内论证设备:台式蒸汽灭菌器;数量:2台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

1、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复印件。经销商公司须满足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备案表复印件。

3、代理商代理授权书、法人签署的业务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

4、投标设备资料彩页。

注意事项:

1、拟参加的单位,请工作日携带相关文件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审核。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5日内。

资质审核: 张老师(门牌号1),联系电话:010-5783 0486

刘老师(门牌号5),联系电话:010-5783 0429

    2、通过资质审核后请提交纸介及电子版:设备技术参数、主要配置<邮箱ygc6486@sina.com>)。

3、该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参与。

4、开标会时间、地点及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5、开标会当场投送标书,标书需密封投送。报价单单独密封。开标时将有签名并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见附件)、会场提交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会前二周内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如未达要求、缺少或无效将丧失投标资格。

 

廉洁承诺书.doc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