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第一条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 建立医院联系制度,医政处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 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患者,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患者提供便利。
第五条 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 各处室职责
(一)医政处
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目录。
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
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
6、制定双向转诊的流程(见附件2)。
7、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二)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转诊患者提供便利。负责双向转诊具体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8小时服务。
2、患者服务部对转来的患者要认真进行核实、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
3、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解答患者的疑问、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沟通,遇特殊情况报告门诊部。
4、通过会诊、预约挂号、预约住院等形式为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和住院转诊患者开通绿色通道。
5、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每天到出院处收集前一日出院需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的出院记录。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首诊负责制度,促进形成 “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2、要熟悉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3、协助患者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对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后,应填写双向转诊单(附件3),并向患方交待注意事项,同时通知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对患方不同意转诊的,应记录并请患方在病历中签字。
5、危急重症患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拨打120,同时负责通知急诊科做好接诊工作,并向接诊医师说明患者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建立急诊危重病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上转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未开展的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上级医院进行检验;也可以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后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7、做好上转患者的跟踪服务工作,在患者转出5天之内进行追访,及时了解和掌握转诊患者的诊断治疗情况。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天到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分拣前一日出院患者的住院康复信息到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9、对从医院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应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健康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连续性。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尽可能单独开设专家诊室,并标明“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专家诊室”字样。在诊室外公示当月专家的出诊一览表,含出诊专家的姓名、专长和出诊时间。
(四)临床科室
1、对转回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康复的患者需要提供一份出院记录,填写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单,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加盖出入院管理处公章。
2、门诊医生须认真接诊上转患者。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可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诊医生填写诊疗意见。应逐项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对于需要住院的患者,接诊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有需要转诊的住院患者,经患者同意,开具住院通知单。临床科室优先安排床位。
4、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求,按照医政处安排,认真做好科室协调工作,完成对口支援社区工作。
第七条 建立双向转诊通道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医院临床科室—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点一线”联系制度。
(二)建立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建立双向转诊月报工作。
(四)医政处将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诊疗工作的表现作为医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对无故拒绝下社区,未按时、按质完成下社区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参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