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麻醉前讨论制度
第一条 对高风险择期手术、新开展手术或麻醉方法,须进行麻醉前讨论。
第二条 讨论会由麻醉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麻醉医师、手术室等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 麻醉前讨论时应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内容包括:明确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的重点范围;手术风险评估;术前麻醉准备;对临床诊断、拟施行的手术、麻醉方式与麻醉的风险、利弊进行综合评估;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
第四条 麻醉前讨论情况应做全面记录,并完整地记录在病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