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总公司党委和医院党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医院党委提出建议。
2、向市委、市国资委党委、总公司党委和医院党委汇报医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配合总公司督导组开展工作。
3、加强对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各环节的特点,统筹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突出典型宣传,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5、做好医院党委交办的涉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市国资委、首钢总公司党委和医院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
(2)听取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
(4)就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5、根据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各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1、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发,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审批、签发。
2、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发。
四、调查研究
1、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调研课题,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
2、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