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首钢医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2.工程地点:首钢医院院内
3.工程项目内容:清除空调设备、风管、风口和其他部件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及杀灭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详单见附表。
4.招标方式:邀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资质的三家公司进行投标。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期: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11日,工期为30日历天。
7.工程质量标准:保证清洗后符合北京市卫生系统检测验收标准、规范及甲、乙双方协定的有关标准并取得检测合格报告。
8.质保期:一年。
9.领取招标书时间:2014年4月1日。
10.开标与评标时间:2014年4月8日上午10时,投标人将投标书(纸质板2份、电子版1份)密封完整,送达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门诊楼会议室。
二、招标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服务资质。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各项执照、资质年检合格。
3、投标单位具有三年以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服务经验,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单位最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报价 要求
现有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的清洗、消毒、检测费用以及在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行为责任及风险综合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所有在清洗维保工程中产生的一切易耗品及技术支持费用。
(三)投标书要求: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廉政承诺书、技术和商务标书。
(四)中标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清洗维保方案计划周到可行,报价不高并合理的中标。
(五)施工要求
1.施工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3.开工前双方应签订安全、保卫协议。
三、工程合同、付款及结算
1.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具体商定合同条款,确定合同价格。工程结算按以审计后金额为准。在无特殊施工要求时,工程结算额不应高于投标报价。
2.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清。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总务处
联系电话:57830417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