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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制冷机组维修项目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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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制冷机组维修

2.项目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内

3.项目主要内容:3台套(SXZ6-230DM)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等。

4.招标人: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5.招标方式:公开投标。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期:开工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工期为50日历天。

8.项目质量标准:合格。

9.质保期:两年。

10.领取招标书时间:2015年3月02日。

11.开标与评标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书(纸质板2份、电子版1份)密封完整,送达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住院楼十四层会议室。

12.维修方案:详见附件。

二、招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为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制冷空调系统维修、清洗资质、安全资质。(有在北京三级以上医院维修经历单位优先)

2.投标人不得以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委托书。

(二)项目要求

1.本项目要符合国家、卫生部、北京市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且须达到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本次维修完成后,相关检测指标要达到国家、卫生部、北京市等规定标准,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制冷机组及冷却塔等的运行能力、使用效果要符合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各项规定要求,并达到高于往年的水平。   

3.项目所用材料、设备选用“环保型”、中高档类型,参照投标报价按工程进度同步提供采购合同或书面依据报医院方确认。

(三)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廉政承诺书、技术和商务标书。

(四)评标方式

    根据报价内容按全面、合理原则,评选推荐出中标人。若报价中有所遗漏,则视同中标人免费承担被遗漏部分的所有工作。

(五)维修施工要求

1. 维修施工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施工方预先交付渣土垃圾等清运(消纳)押金2000元。

3.开工前双方签订安全、保卫协议。

三、项目合同、付款及结算

1.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具体商定合同条款,确定合同价格。工程结算按以实际完成项目编制的竣工图纸、资料进行,以审计后金额为准。在无特殊施工要求时,工程结算额不应高于投标报价。

2.工程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价的40%,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质保金(结算额的5%)待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总务处

联系电话:57830417

 201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