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制冷站改造工程设备安装及场地改造
2.工程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内
3.工程项目内容:土建、装饰、电气(含弱电等)、给排水、暖通、空调制冷等专业施工,电制冷机组、水泵、配电柜(箱)、控制柜(箱)等设备安装、调试等。
4.招标人: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期:6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9.质保期:一年。
10.领取招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
11.开标与评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将投标书(纸质板2份、电子版1份)密封完整。
12. 制冷站改造工程设备安装及场地改造方案:详见附件。
二、招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为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施工(安装)资质、安全资质。
2.投标人不得以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法人委托书。
(二)工程要求
1.本工程要符合国家、卫生部、北京市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能够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验)、验收,并出具检测(验)合格报告,能够达到设计要求,能够满足医院的安全、使用要求等。施工方交付竣工图纸及资料(含电子版等)。
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选用“环保型”、中高档类型,参照投标报价按工程进度同步提供采购合同或书面依据报医院方确认。
(三)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廉洁承诺书、技术和商务标书。
(四)评标方式
根据报价内容按全面、合理原则,评选推荐出中标人。
(五)施工要求
1.施工方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的开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3.开工前双方签订安全、保卫协议。
三、工程合同、付款及结算
1.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具体商定合同条款,确定合同价格。工程结算按以实际完成项目编制的竣工图纸、资料进行,以审计后金额为准。在无特殊施工要求时,工程结算额不应高于投标报价。
2.工程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价的40%,经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质保金(结算额的5%)待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基建处
联系电话:57830421
57830422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