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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具备留院资格人员名单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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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我院经过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将我院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具备留院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人员相关信息须进一步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审批。公示期间如对具备留院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方式向我院人事处反映。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7月30日
受理部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10-57830593
附件:北京大学首钢医院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具备留院
资格人员名单(第一批)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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