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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电子胸腔镜项目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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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BDSGYY160138—12
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已立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院内论证。
论证项目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与数量:电子胸腔镜,1套(清单如下);
3、论证内容:设备技术参数、配置、询价、服务。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单位公章):
1、厂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备案表复印件。
3、产品代理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填写《廉洁承诺书》(见附件),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
1、拟参加的单位,请工作日携带相关文件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审核。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20日内。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83 0626
王老师,联系电话:010-5783 0424
2、通过资质审核后请务必提交纸介(盖公章)及电子版:设备技术参数、主要配置、以北京为主的用户名单<邮箱yxgcc6424@sina.com>)。
3、该项目只接受一级代理商参与,不接受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参与。
4、论证会时间、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
2016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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