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信息系统软硬件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将采取招标方式,就“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信息中心持续数据保护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SGYYXX2016060203,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单位: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2、招标设备:飞康CDP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方式:邀标(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公司不少于三家)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及个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厂家代理授权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提供原厂授权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备行业成功经验和案例;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以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投标;
7)投标人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
8)供应商在本地设有完善实施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
9)投标人需签署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廉洁承诺书》
三、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送审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信息中心办公室
2、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招标邀请发布后10日内
3、通过资质审核后提交相关资质纸介及电子版
4、标书要求:招标书、技术要求将连同开标邀请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给通过资质审核的人。接到通知请按要求制作标书、PPT;标书封存请投标日现场提交(资质、告知函、授权等如过期、不齐全将丧失投标资格)。纸介报价单请单独封存,现场由纪(监)委检查后开封。设备主要配置、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及商业标书(纸介不少于6份,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1份<不含报价单>)
5、标书封存后在投标日现场提交(资质、告知函等如过期、不齐全将丧失投标资格)。设备纸介报价单单独封存,现场由纪(监)委检查后开封。
6、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日期:投标邀请发布后10日内。
7、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8、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9、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投标联系人:魏力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830719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