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将采取招标方式,就“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采购监控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SGYYBWC2017031701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2、项目内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采购监控设备
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方式: 公开(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公司不少于三家)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及个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厂家代理授权证书,投标人所投软(硬)件应提供原厂授权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备行业成功经验和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性材料);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以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投标;
7、投标人需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
8、供应商在本地设有完善实施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
9、投标人需签署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廉洁承诺书》
三、资质送审说明
1、送审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
2、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招标邀请发布后10日内
3、通过资质审核后提交相关资质纸质版
4、招标书、技术要求将连同开标邀请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给通过资质审核的人。接到通知请按要求制作标书;标书封存请投标日现场提交(资质、告知函、授权等如过期、不齐全将丧失投标资格)。纸介报价单请单独封存,现场由纪(监)委检查后开封。
5、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依据业绩、资质等方面确认三家单位参加投标,对未入围单位不作解释。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地点: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
2、投标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日期:开标邀请发布后10日内
3、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 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海旺 电话010-57830566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保卫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