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院楼部分给水、空调水管道更新
2.工程地点: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内
3.工程项目内容:给排水、暖通空调等专业施工(参照原施工图纸)。
4.招标人: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期:9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质保期:两年(另含两个医院采暖期、两个医院供冷期等,防水项目为五年)。
10.领取招标书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
11.开标与评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将投标书(纸质板2份、电子版1份)提前密封完整}。
12. 住院楼部分给水、空调水管道更新方案:与招标书一同领取。
二、招标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为年检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施工资质、安全资质。
2.投标人不得以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
(二)工程要求
1.本工程要符合国家、卫生部、北京市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能够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测(验)、验收,并出具检测(验)合格报告,能够达到设计要求,能够满足医院的安全(防火、卫生等)、使用要求等。由施工方负责编制、交付竣工图纸及资料5套(含原状图等,含电子版等)。
2.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选用“环保型”、中高档类型,参照投标报价按工程进度同步提供采购合同或书面依据报医院方确认。
3.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转(分)包。
4.施工方须加强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在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工作的正常开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5.施工方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及时清运施工渣土、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6.施工方负责免费护航3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7.开工前双方签订施工安全、保卫协议。
(三)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报价要求
1.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委托书、无行贿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廉洁承诺书、技术与商务标书。
2.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在经过现场考察后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执行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相关规定,投标报价的基准期为2017年5月。
(四)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定量评标法,评选推荐出中标人。若投标报价中有所遗漏,则视同中标人免费承担、完成被遗漏部分的所有项目、工作等。
三、工程合同、结算及付款
1.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具体商定合同条款,确定合同价格。工程结算按照“依据实际完成项目编制的竣工图等资料”进行(其中投标报价中所遗漏的项目、工作等,按“二、(四)”中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金额{包括总额、子项(目)单价等}在无特殊施工要求时,不应高于投标报价。工程结算金额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审计部门审计后所确定的金额为准。招标人、审计部门可以对投标报价的单价等进行调整。审计部门审定后的审减率{(|核减额|+核增额)/报审额}在≥5.00%时,审计部门收取的“审计效益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2.工程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价的40%,经审计后(且施工方交付了 “审计效益费用”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质保金(结算额的5%)待质保期结束后给付。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基建处
联系电话:57830421
57830422
2017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