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BDSGYY-201711-03
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信息系统软硬件招投标管理办法》,拟对已立项项目采购进行院内招标。
采购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采购内窥镜管理系统;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7.厂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复印件。
8.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
9.填写《廉洁承诺书》(见附件),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 企业相关行业能力资质证书和认定证书复印件;
11. 软件产品提供产品生产销售资格证书复印件,代理产品同时提供相关行业授权销售证书复印件;
上述要求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需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签字后成册(非装订),并附资质清单目录,同时提供电子版审报资料。
注意事项:
1、拟参加的投标人,请工作日携带相关文件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信息中心审核。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10日内。
联系人:蔡家宇,联系电话:010-5783 0719
2、通过资质审核后请提交纸介及电子版:产品技术参数、主要配置<邮箱>。
3、该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参与。
4、开标会时间、地点及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5、开标会当场投送标书,标书需密封投送。报价单单独密封。开标时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和《廉洁承诺书》。如未达要求、缺少或无效将丧失投标资格。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信息中心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