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编号:BDSGYY170165—47
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拟对已立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院内招标。
项目信息:
拟采购设备:电加热蒸汽发生器(至少满足每小时150kg消耗蒸汽量);数量1套;保修期:至少三年。
特别说明:
此项目为在现有场地内更新设备,为明确新设备是否适合场地,请拟参与的单位,在工作日9:00--11:00、14:00--16:00与医学工程处富工(电话01057830423)联系测量场地,为避免影响供应室正常工作及安全,未经事前联系、允许,不予接待,不得进入场地。自公告发布20日内,未提交纸质及电子版设计图及施工方案的,投标将被拒绝。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不接受扫描打印件):
1、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备案表复印件。
3、代理商代理授权书、法人签署的业务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
4、投标设备资料彩页。
注意事项:
1、拟参加的单位,请工作日携带相关文件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审核。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资质审核: 王老师,联系电话:010-5783 0424
刘老师,联系电话:010-5783 0423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10-5783 0626(传真)
2、通过资质审核后请提交纸介及电子版:设备技术参数、主要配置<邮箱yxgcc6424@sina.com>)。
3、该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参与。
4、开标会时间、地点及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5、开标会当场投送标书,标书需密封投送。报价单单独密封。开标时将有签名并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见附件)、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单独密封。如未达要求、缺少或无效将丧失投标资格。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