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制定病历复印流程、封存与启封规定如下:
病案复印流程:
一、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可提供病案复印。
一、二、复印方式:
一、1.现场复印。
一、2.关注微信《病案通》公众号,线上预约复印邮寄。
一、三、现场复印地点:2016年2月1日后出院病历,在门诊楼四层病案室复印。2016年1月31日前出院病历,在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病案室复印(预约咨询电话57830707)。
四、复印收费标准:
四、1. A4复印纸 每张0.4元
四、2. 在线邮寄病案复印费:每套复印费预收100元,多退少补,退款到账一般在您业务完成后1~3个工作日。
四、五、快递收费标准:同城:14元,外埠: 22元。
四、(如超重按着中国邮政速递标准进行续重收费)
四、六、复印时间:
四、1. 现场窗口复印:本部门诊四楼:周一至周五 8:00-17:00
古城社区病案室:周二、周五 8:00-16:00
2. 在线复印申请时间:随时可申请
七、申请复印提供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提供①患者有效身份证明;②病案号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须提供①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授权委托书;④病案号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①患者死亡证明;②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③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病案号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①提供患者死亡证明;②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③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④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授权委托书;⑥病案号。
八、提供复印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价格监督电话:12358
病历的封存与启封
一、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复印地点:门诊楼四层病案复印室。
二、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三、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四、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本公告解释权归病案科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医务处 病案科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