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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肾内科购置腹膜透析机院内论证招标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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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肾内科购置腹膜透析机2台,立项编号为:19自1-50。公告编号:BDSGYY190150—29。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2020年9月8日对该立项设备召开了院内论证招标会,结果经2020年9月29日院长办公会批准,招标结果为国药控股北京华鸿有限公司中标(2台)、北京锐康麦德科技有限公司中标(1台),并由各中标公司供应配套专机专用耗材。
经审查,公司及其代理产品资质齐全。
评审结果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日历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则视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超出提交异议截止时间而提出的任何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接待地点:医学工程处
联系电话:0105783 0424(王老师,门牌号202室) 或0105783 0429(孙老师,门牌号9室)
特公示。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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