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职工食堂装修整改
2.工程地点:首钢医院有限公司院内(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9号)。
3.工程项目内容:建筑(含结构加固等)、装饰装修、电气(含弱电等)、给排水、暖通空调、电(货)梯等专业施工。
4.招标人:首钢医院有限公司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期:5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质保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使用后开始计算。另含两个医院的采暖期、制冷期等)。
10.领取招标书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4日。
11.开标与评标时间:2021年03月19日{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纸质板7份、电子版1份)提前密封完整}。
12. 职工食堂装修整改工程方案、(设计图纸):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格)要求{招标人对拟投标人先进行资质(格)预审,经过预审合格后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对投标人的施工资质要求:均不得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2.资质(格)预审的内容: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单位近两年来未发生过较大(严重)安全事故的声明、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廉洁承诺书(附后)。
3. 资质(格)预审时所需提交资料的要求
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均需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近两年来未发生过较大(严重)安全事故的声明,需要原件1份;《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无违法行贿犯罪的记录,需要“截图”打印件1套;廉洁承诺书,需要原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原件1份;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1份;领取(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各需要1份。
复(打)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复(打)印件均须与原件一致;除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外的原件均须加盖公章。
4.施工单位不得以分包、转包或挂靠等方式进行(参加)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在经过现场踏勘(考察)后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执行2016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及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等相关规定,投标报价的基准期为2021年02月。
四、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定量评标法(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技术施工方案等),评选推荐出中标人。
五、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为本工程投标所进行(发生)的一切工作及费用等,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在为本工程投标的工作过程中,自行承担各种安全事故的风险和责任(损失等)。
3.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若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首钢医院有限公司基建处
联系电话:57830421
57830422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