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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患者身份识别及使用腕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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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患者身份识别:我院就诊患者实行唯一标识,目前使用门诊病历号、住院病案号、医保卡号、非医保患者医联码。

(一)在为患者进行各种操作、治疗、护理、转运及检查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身份,核对无误后执行。

(二)住院患者实际工作中至少同时以床号、姓名作为识别依据;门诊患者实际工作中至少同时以姓名、年龄或ID号作为识别依据。

(三)科室出现相同姓名患者时,增加核对项目如出生年月、ID号等,直至能正确识别。

(四)识别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陈述其姓名;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第二条  使用“腕带”

(一)产妇、新生儿、ICU、急诊、无名、儿童、手术、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例如意识障碍、语言交流障碍、镇静状态等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标识。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准确、完整,必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三)佩戴时与患者本人或家属确认患者身份,无误后佩戴,一般佩戴于右手腕部。

(四)若遇到患者腕带丢失、损坏或转科等情况时,需及时更换腕带;更换时也必须经二人核对腕带的识别信息。

(五)无名患者以“无名”为姓,数字序号为名(例如无名1、无名2、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