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为了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门诊服务效率,改善门诊就诊秩序,引导患者有序就医,适应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平台服务规则,并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出诊管理改善预约挂号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1〕98号 )及《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1〕232号)精神要求,现就医师出诊管理工作规定如下,望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
第一条 加强医师出诊管理
(一)各临床科室要依据需求,合理组织安排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的诊疗力量,结合开诊情况,动态调整和分配好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和特需门诊的比例。
(二) 严格医师出诊管理
1、各临床科室要统筹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力量,提高医师整体出诊时间。组织具有出诊资格的住院医师出诊;对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统筹安排好疑难病例诊治、查房、手术、教学、科研等工作同时,保证出诊时间 (按北京市卫生局要求:主任医师出诊次数平均每周不少于三个半天,副主任医师出诊次数平均每周不少于五个半天)。
2、各临床科室要加强专家出诊的管理,严格执行专家停诊审批备案(因故不能出诊时,科室提前两天报告医政处及门诊)及同等级医师替代制度(科室内协调),确保诊疗工作顺利进行。
3、科室医生出诊时间有调整,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医政处审批备案。
4、各临床科室要合理安排出诊医师的手术和教学时间,确保准时出门诊。
第二条 首诊医师负责制,开展诊间预约,简化就诊环节
(一)患者首次就诊时,如接诊医师发现患者就诊科别有误或需其他专业会诊,接诊医师应直接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为患者预约其他专业号源或转诊,减少患者不必要的排队挂号时间。
(二)各科要推动层级就诊模式,对疑难病例由接诊医师建议上级医师会诊,挂号室优先满足通过层级就诊方式预约的复诊患者。
(三)各临床科室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行专家上下午错峰出诊制度,有效分流就诊患者。
(四)出诊医师应充分利用门诊医生工作站预约挂号功能,开展诊间预约,为初诊或复诊患者提供诊间的预约挂号服务。
(五)出诊医师为患者诊间预约挂号时,尽量按时段安排就诊时间,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减少候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