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政策解读
1.医事服务费是挂号费么?
答:医事服务费不是挂号费,是在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基础上新设立的,之所以叫“医事服务费”,就是为了突出医务人员对您整个医疗过程提供的技术劳务价值。
2.医事服务费和报销标准都是多少?
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京人社医﹝2017﹞66 号)通知要求,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北京市医事服务费收费和报销标准单位:元
3.为什么不同级别的医院医事服务费标准不同,医保患者自付的金额也不同?
答:此次医事服务费标准、医保报销标准采取的是“差异性”政策,为的是鼓励常见病、慢病患者看病到一、二级医院,进而推进分级诊疗。
4.改革前后,患者预约工作如何衔接?
一是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22 日)24 时前已预约并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 月8 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前后价格中较低的价格标准执行。
二是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22 日)24 时前已预约但未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 月8 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三是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22 日)24 时后预约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 月8 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是无论何时预约,对于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 月22 日)24时后至改革实施(4 月8 日)之日零点前的服务项目,按照改革实施前的价格标准执行。
5.改革前,患者预约了专家号但没缴费,改革后到医院就诊时医事服务费的自付部分较高,患者可以换普通号么?
答:改革后,副主任医师以上号源医事服务费需患者自付费用的增长较大,这是为了实施分级诊疗,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引导患者科学利用医疗资源。患者到医院就诊时,建议结合自身病情,确实需要看专家号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自付费用;如不需要看专家号的,可转为普通号就诊。建议患者就医从普通号看起,根据病情通过诊间预约的方式预约专家号。
6.哪些人可以享受北京市人社局给予的医事服务费的报销?
答:简单说就是本市医保患者。具体说就是: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都可享受北京市人社局给予的医事服务费的报销。其中,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2016 年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7.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医事服务费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答:公费医疗待遇人员,医事服务费报销标准参照医保患者的报销标准。
8.外地医保患者医事服务费能报销吗?
答:各地医保报销政策有一定差异,建议患者咨询本人所在地区医保部门。
9.北京市医保患者报销医事服务费的程序是什么?
答:北京市医保患者,持医保卡在医院窗口和京医通自助机挂号,仅需支付医事服务费个人负担部分;114 预约时,不缴费,持医保卡取号时支付医事服务费个人负担部分;京医通微信预约的,先全额支付医事服务费,患者持医保卡到医院窗口或自助机取号后,医保负担部分退还患者。提醒您到医院就诊携带个人医保卡。
10.医事服务费报销受起付线限制么?
答: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报销不受起付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受起付线的限制。住院医事服务费累计计算住院医疗待遇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比例报销。
11.医事服务费计入个人医保金额吗?
答: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暂不累计计算在个人的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住院医事服务费累计计算在个人的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