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入库验收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要进行逐一登记。
第二条 如发现有效期在6个月内呆滞药品,与其他调剂室调换或退回药库。
第三条 有效期药品要按储存条件存放,需冷藏的放入冰箱。效期远的药品放在效期近的后面。
第四条 发药时需做到近期先发,远期后发。
第五条 每月清查一次,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及时处理。建立近期药品记录本,以示警示。
第六条 人员变动交接班时,要点有效期药品,并双人签字。
第七条 在小组会议上,向小组成员指出即将过期的药品,以便使他们了解情况,并首先使用即将过期的药品。
第八条 如有过期药品,记录药品造成的总损失,并输入微机内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