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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导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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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咨询导医工作应严格执行《全体人员行为规范》,熟记“十条”标准,为来院就诊患者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导医人员须经培训、考核达标后准入上岗。

第二条 导医员必须熟悉门诊及全院各科室分布,掌握挂号、114北京市预约挂号统一服务平台挂号流程、医学、医保、刷卡实施结算、医生工作站等相关知识,患者有需求查询药价、医保费用、专家出诊情况等,应积极主动帮助查询。

第三条  导医负责提供咨询服务和为患者导诊。遇有急、危症患者,主动引导到急诊科就诊,老、弱、残患者应负责搀扶或用轮椅车将患者送到就诊科室。

第四条  提供各种问询指南,为咨询者解决实际困难,负责提供各种便民措施, 负责维护就诊秩序,疏导就医患者。

第五条  负责接待患者投诉,处理医疗纠纷,建立征求患者意见本及意见箱,疑难问题及时反馈门诊部,做到意见及时反馈、落实及登记。

第六条 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