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人员院内调配管理办法
第一条 护理人员院内调配由护理部根据岗位需求及人员情况与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协调,报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欲调换工作岗位的护理人员须先到护理部领取《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人员岗位变动申请表》,本人填写签名后,现科室主任、护士长以及科护士长审核签字报护理部。
第三条 护理部审核:该护理人员在原岗位外出学习培训、工作情况。
第四条 审核通过后编号,登记收表时间,并加盖公章存档备案。
第五条 遇有相关科室人员编制不足或其它原因需要进行人员调配的情况时,由护理部根据岗位要求调配适合的护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调配已在护理部备案调岗的护理人员。
第六条 调配人员由护理部报人事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