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护理人员弹性调配制度
第一条 为合理使用护理人力资源,满足临床工作需求,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适应临床护理工作和人员变化特点,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应按我院“护理人员配置原则”合理配备本科室的护理人员。
第三条 各护理单元根据本科室的工作特点、患者和护理人员情况实行弹性排班。
第四条 在护理人员配备符合“护理人员配置原则”的前提下,如科室出现短期工作量增加,人员临时短缺严重,科室内弹性调配不能满足需求时,护士长向大科护士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由大科护士长在本系统内调配。
第五条 大科护士长在接到申请后尽快为其调配护理人员,如在本系统内协调困难,大科护士长应及时书面报请护理部协调解决。
第六条 护理部接到申请后,在全院范围内调配护理人员满足科室需求(优先调配机动护士)。
第七条 弹性调配护理人员的绩效奖金由申请科室承担。
第八条 弹性调配的护理人员在申请科室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4个月,如需求超过4个月,科室应根据情况增加本科室护理人员配置。